时间:2017-09-29 浏览量:971
1、公告时间:2017年 9月29日--2017年10月 18 日
项目名称:宁波轨道交通1号线东环南路站南侧塘渣出售项目。
2、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宁波轨道交通1号线东环南路站南侧,主要是青石块为主,方量为93000m³(具体按现状情况)。
3、交付方式:按现有方量先付款后运输。
4、合同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90个日历天内完成。
5、购买方资格要求:购买方要求须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企业,且注册资本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承诺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重大违法记录,银行信誉度好,不接受公司与公司联合经营模式。
6、购买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先付后运输,购买金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按购买金的10%收取,退回时按汇入银行活期利率计利率。
7、报名时间:意向购买方请于2017年 9 月30日9:00至2017年 10月 13 日17:00(北京时间)联系我公司联系人,并到我公司联系人处领取比选文件,节假日休息。2017年9月14日9:00-11:00(北京时间)为塘渣现场统一踏勘答疑时间。意向购买方请在2017年10月 18日10:00(北京时间)前填写完报名表和报价单并递交至我公司联系人(报价单应密封后送达)。2017年10月18日10:00(北京时间)止为报名截止时间。
8、比选或谈判时间和地点:比选时间定于2017年10月18日10:00(北京时间),比选或谈判地点定于: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宁波轨道交通大楼1312会议室。
8、购买基准价:宁波地铁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塘渣的购买设有基准价为30元/m³,即为:2790000元,如意向购买单位谈判报价未达到基准价,地铁产业工程有限公司有权终止比选或谈判出售流程。
9、成交办法:要求消纳方案合理,本次报价比选原则上进行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最高单位为中选单位(第二次报价最高单位放弃购买的情况下,购买权按第二次报价从高到低依次递推),如两家及以上单位第二轮报价金额相同且均为本轮最高金额的的则进行第三次报价,如第三次报价相同,按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10、意向购买方填表报价后,视为意向购买方已经了解本次出售的所有情况,认同并愿意按我公司出售合同范本签定塘渣出售合同。
11、参加比选人员须为报名单位法人或授权代表,单位法人参加比选时须带上单位公章和法人身份证;如由被委托代表参加比选,则须带上授权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公司和法人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表身份证原件。
联系单位:宁波地铁产业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邵明丽
联系电话: 0574-83884627 15058820168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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