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01 浏览量:1573
公告时间:2018年06月01日
项目名称:2018年宁波市轨道交通天童庄车辆段、东外环停车场、1号线二期、2号线一期车站垃圾清运
比选登记号:zhwy-fzb-bx-18013
一、项目地点:
宁波市轨道交通2018年宁波市轨道交通天童庄车辆段、东外环停车场、1号线二期、2号线一期车站。
二、服务内容:
1、 清运方负责清运宁波市轨道交通天童庄车辆段日常垃圾清运。天童庄车辆段日常约产生32桶垃圾,清运方须将需求方指定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和餐饮垃圾进行垃圾清运,确保天童庄车辆段在当日晚六点至次日五点前清理完毕并做到日产日清。
2、清运方负责清运宁波市轨道交通东外环停车场日常垃圾清运。东外环停车场日常约产生2桶垃圾,清运方须将需求方指定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和餐饮垃圾进行垃圾清运,确保东外环停车场在当日晚六点至次日五点前清理完毕并做到日产日清。
3、清运方负责清运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邱隘东站至霞浦站共计九座车站)、2号线一期(栎社国际机场站至云霞路站共计九座车站)车站日常垃圾清运。1号线二期(邱隘东站至霞浦站共计九座车站)约10.7公里,约产生12桶垃圾;2号线一期(栎社国际机场站至云霞路站共计九座车站)约25.5公里,约产生12桶垃圾,清运方须将需求方指定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和餐饮垃圾进行垃圾清运,确保车站垃圾在闭站后开始于次日开站(5点前)清理完毕并做到日产日清。
三、服务期限:24个月
四、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比选申请人须为注册企业法人,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以营业执照为准)
企业经营范围内含有日常保洁、垃圾清运等相关服务内容(以营业执照为准);
以上资质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的的扫描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信誉要求
比选申请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并提供3年内无违法记录承诺书;
3.3其他要求
比选申请人在宁波市范围内须有固定的营业场所,需提供产权证明或产权租赁协议(非以公司或法人名义签订的租赁协议不予承认)
3.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6本项目设置控制价为 460000 元(含税),比选申请人报价时须另行明确含税价格及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有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申请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以上资质文件的原件、复印件,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比选文件。如领取比选文件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4.2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18 年6月1 日至2018年6月7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
4.3地点: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205办公室(宁波市鄞州区浦港路66号)。
4.4 比选时间及地点:2018年6月7 日(星期四)14:30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222会议室(宁波市浦港路66号)
五、报价截止时间或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六、d88尊龙z6的联系方式:
比选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
联系人:严昊辰 张维
电 话:83883789
传 真:83883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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